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赔100万赔偿经济损失元合理费
中国网财经1月28日电 据海淀法院网报道,由于认为“短视频人气助手”软件和“”微信公众号提供快手粉丝、浏览量、评论数据和其他刷卡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运营商重庆哈密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100万元。并在“短视频流行助手”软件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消除影响。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快手声称是国内知名的短视频和直播软件快手号转让,是一个为用户提供记录和分享生活的短视频平台。 快手为用户提供付费推广服务“粉丝头条”,即用户可以通过购买粉丝头条服务来推广在快手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赔100万赔偿经济损失元合理费,从而增加视频的曝光率。 快手的付费推广服务满足快手用户的需求带粉丝快手号购买,是快手平台合法的商业运营模式。该服务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合法经营活动。收入是 快手 的合法收入。同时,快手平台的粉丝数量等业务数据是其运营决策的重要商业数据支撑带粉丝快手号购买,对快手的运营意义重大。哈密瓜公司运营的软件“短视频人气助手”和“微信公众号”通过用户现金充值,再用积分直接购买假粉丝、视频浏览量、双击和评论数等服务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赔100万赔偿经济损失元合理费,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快手平台的正常运行机制快手号出售多少钱,直接影响了原告的有偿推广服务及其收入,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快手公司认为,在运营宣传快手平台和“粉丝头条”方面投入了巨额成本,哈密瓜公司的不正当竞争非法获利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利益,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